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关于组织开展第一届
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泉轻工院科发研〔2017〕2号
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总结和推广我院在“被需值”教育理念下,教育教学改革、建设和管理研究与实践中取得的成果,发挥教育教学成果的引领示范作用,同时为培育和推荐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做好充分准备,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院第一届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本次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范围为我院教职工自2014年1月起教育教学建设与改革中所取得的成绩显著的教育教学成果。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优化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全面推进“被需值”教育等方面。成果形式包括:(1)报告:包括教育观察报告、教育测量报告、教育调查研究报告、教育经验总结报告、教育实验研究报告;(2)专著、编著、译著、论文(系列论文)等;(3)政策建议、发展规划方案等;(4)工具书、科普读物、教材、资源库、数据库、音像、视听、课件、网络课程、软件、实物模型、仿真系统、网络环境、学习平台,等等。申报人应根据申报成果的形式进行选择。
二、申报条件
(一)成果完成人应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师德风范。
(二)成果须是在教育教学中取得较大突破,达到本专业领先水平,对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具有较大推动作用,具有较强的应用推广价值。尤其是近年来承担国家级、省级和院级教学改革、建设和管理项目的,应认真总结项目建设成果。
(三)成果原则上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至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
(四)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
(五)已获得过国家级、省级、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再申报。
三、评审比例
分别按教学成果申报总数的5%~10%、20%~30%、20%~30%评选出院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干项。
四、评审程序
(一)系部申报
各系部应严格按照评审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进行申报,系部召开评审会择优推荐,并在本系部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务处。
(二)学院评审
学院科发处负责本次评审工作,教务处和评控中心负有协同组织的义务。科发处组织院外专家对各系部申报的成果进行初评,提请学院召开院教学成果评审专门委员会会议,结合院外专家评审情况,对申报的成果进行评审,并经无记名投票遴选获奖成果。
(三)公示
评审结果将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对有争议的成果,学院将进行核实,如经查实确属弄虚作假,将取消成果的申报资格,并将评审结果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四)公布
经公示无异议并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学院董事会批准后,公布获奖成果名单。对于符合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条件的,将按院级成果奖排名顺序优先推荐排名靠前的成果参加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
五、奖励办法
对获得院级教学成果奖的个人和团体,学院将根据《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教育教学科研业绩奖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六、申报材料
(一)《泉州轻工职业学院第一届教学成果奖推荐表》(附件1 一式2份)。
(二)成果报告(附件2 一式2份,电子版汇总在同一个word文档中,纸质材料装订成册)。
(三)支撑材料(制成CD-R光盘(650M/720M),标注单位、姓名及项目名称,一式2份):
1.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档;
2.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2本)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
(四)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所需的相关材料另行通知。
本通知附件的电子版已上传至科发处、教务处网站,不再随通知下发,请各单位从网站下载。
七、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11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科发处,同时发送材料的电子版(文件名为:系部+人名+项目名称),联系人:陈梅英
(二)各单位应对申报成果的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杜绝弄虚作假、抄袭舞弊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学院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教育教学成果评审是学院总结、提升、推广教育教学经验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凝练教学特色,推广项目建设成果,进一步推动学院内涵式发展。
附件1:泉州轻工职业学院第一届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附件2:《申报表》填写说明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2017年9月5日
附件1 编号:
| |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第一届教育教学成果奖
|
申报表
成 果 名 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果完成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 请 等 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 果 类 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果类别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 报 时 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制
2017年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第一届教育教学成果奖承诺书
我已阅读并理解第一届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现郑重承诺:本项目符合申报条件,所提供的各种信息、证明资料真实准确;我们能够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所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存在弄虚作假、抄袭舞弊等现象。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者,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系(部): (盖章)
申报人(第一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一、成果简介
成果名称
| | 研究起止
时间
| 起始: 年 月
完成: 年 月
|
关键词(3-5个):
|
1.成果概要(500字以内)
|
2.解决的主要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800字以内)
|
二、成果应用及效果(800字以内)
如果除本单位之外,有其他推广应用的单位,请选择3个以内的实践检验单位,填写下表。
第1个实践检验单位情况
地区或学校名称
| |
实践检验时间
| 年 月开始至 年 月结束
|
承担任务
| |
实 践 效 果(400字以内)
|
实践检验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第2个实践检验单位情况
地区或学校名称
| |
实践检验时间
| 年 月开始至 年 月结束
|
承担任务
| |
实 践 效 果(400字以内)
|
实践检验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第3个实践检验单位情况
地区或学校名称
| |
实践检验时间
| 年 月开始至 年 月结束
|
承担任务
| |
实 践 效 果(400字以内)
|
实践检验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三、成果曾获奖励情况(限填3项)
四、成果持有者情况
(一)以个人名义申报的填写下表(以单位名义申报的不填写)
1.主持人情况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年 月
| 最 后
学 历
| |
参 加 工
作 时 间
| 年 月
| 教龄
| |
职 务
职 称
| | 联 系
电 话
| |
工作单位
| | 电 子
信 箱
| |
现从事工
作及专长
| | 邮政
编码
| |
通讯地址
| |
主
要
贡
献
| (200字以内)
本 人 签 名:
年 月 日
|
2.其他成果持有人情况(一般不超过5人)
序号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承担任务及实际贡献
| 本人
签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以单位名义申报的填写下表(一般不超过3个单位)
1.主持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 | 主管部门
|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 电子信箱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主
要
贡
献
| (200字以内)
单 位 盖 章
年 月 日
|
2.其它持有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 | 主管部门
|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 电子信箱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主
要
贡
献
| (200字以内)
单 位 盖 章
月 日
|
五、推荐意见
六、学院评审意见
(一)评审专家组意见
(二)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
年 月 日
|
七、附录
(一)成果报告
成果报告需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探索(包括检验)过程。参照以下要点撰写,不超过8000字:
1.问题的提出;
2.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
3.成果的主要内容;
4.效果与反思。
(二)附件
1.关于成果主要内容的视频介绍,不超过20分钟;
2.关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3.支撑成果的其他有关材料。
成果附件中,文字材料总数不超过10000字,课件、软件、视频等总容量不超过500M。
附件2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第一届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填 报 说 明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是教学成果奖申请、推荐、评审、批准的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一、封面
1.成果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出成果的主要内容和特征,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5个;成果如为教材,在名称后加写(教材)。
2.成果完成者:个人名义申报的,填写成果主持人姓名,并写上所在单位名称;以单位名义申报的,填写成果主持单位名称。
3.申报等级:指该成果在此次申报中所申报的奖励等级。
4.成果类别:成果类别分为教学管理与改革、专业建设与综合改革、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校企合作与实践教学、校园文化建设与安全管理、其它类。
5.成果类别代码:成果类别代码组成形式为abcd,其中ab:填写成果所属专业代码,一般应按成果所属专业大类填写。农林牧渔大类—51,交通运输大类—52,生化与药品大类—53,资源开发与测绘大类—54,材料与能源大类—55,土建大类—56,水利大类—57,制造大类—58,电子信息大类—59,环保、气象与安全大类—60,轻纺食品大类—61,财经大类—62,医药卫生大类—63,旅游大类—64,公共事业大类—65,文化教育大类—66,艺术设计传媒大类—67,公安大类—68,法律大类—69,其他(不包含在上述专业的教学成果等)—70。
c:成果属专科教育填1,继续教育填2,其他填0。
d:成果内容属教书育人填1,教学改革填2,专业建设填3,教学管理填4,校园文化建设填5,其他填0。
6.编号:由学院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填写。
二、成果简介
1.研究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提出问题或立项研究、开始研制日期;完成时间指解决问题、形成最终成果或成果开始实施(包括试行)或通过验收、鉴定的日期。
2.成果概要:对成果的主要内容做说明,均应采取直接叙述的表达形式。
3.解决的主要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具体指出成果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思路、阶段、所采用的方法等,问题要明确,思路、阶段要清晰,方法要有针对性。
4.成果创新点:对成果在实践中的突破、理论上的创新进行归纳与提炼。应简明、准确、完整地阐述,每个创新点相对独立。
三、成果应用及效果
1.实践检验起始时间指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正在进行实践检验的截止时间统一写为2017年11月10日。
2.成果应用及效果:对成果的应用情况、产生的实际效果进行阐述。
3.实践检验单位指除成果主持人所在单位之外的参与实践的地区或学校。如有,选择不超过3个主要的实践单位填写。没有可不填。
4.实践效果:指成果解决问题的情况及其所取得的实际效果,由实践检验单位填写并盖章。
四、成果曾获奖励情况
成果曾获奖励情况:指省、市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所设立的教育教学奖励,不包括商业性的奖励。成果曾获有关奖励,需在附件中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五、成果持有者情况
每项成果持有人不超过6人(含主持人)。主要贡献一栏应如实写明该完成人对本成果做出的贡献并签名。
六、推荐意见
推荐意见:由各系部主任填写。内容包括根据成果创新性特点、水平和应用情况并参照相应奖励等级标准写明推荐理由和结论性意见。加盖部门公章。
七、评审意见
1.评审专家组意见:由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专家组填写。内容包括推荐奖励的等级及理由;评审专家组组长签字。
2.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由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填写。
八、附录
附录中成果报告、关于成果内容的视频介绍、关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是评审教学成果的主要依据,每一项推荐成果都必须提供。
1.成果报告:请参照《申报表》中有关要点撰写,字数不超过8000字。其中,“问题的提出”部分需阐明针对什么问题进行改革与实践探索以及为什么进行这一改革与实践探索;“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部分需说明怎样进行改革与实践探索的;“成果的主要内容”部分需说明经过实践检验后形成的问题解决方案(主要观点、实践模型等);“效果与反思”部分需说明成果取得了怎样的实践效果,还有哪些不足以及需要进一步探索的问题等。
2.关于成果主要内容的视频介绍:直观、形象地介绍成果的主要内容、特色等,着眼于弥补文字材料的不足。如果文字材料可以说明有关问题,也可不提供视频介绍。
3.关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需加盖成果持有者所在单位公章。
4.如果成果报告、视频介绍、佐证材料等还不以反映成果的主要内容、特色,可有限度地提供相关的其他材料,不超过1万字。注意不要与成果报告、视频介绍、佐证材料重复。
九、其他
1.《申报表》等书写、打印格式:
(1)《申报表》可用原件按1:1比例复印(去掉“附件”字样),纸张一律用A4纸,左侧竖装,双面印刷。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45毫米、宽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
(2)《申报表》要求用中文和使用钢笔或中性笔填写,也可填好后复印或用计算机录入后一并打印,但不得以剪贴代填。需签字、盖章处打印或复印无效。表中各项目均不要另附纸。
(3)《申报表》指定附录备齐后应合装成册(用软皮平装),以便于评审时阅读。其规格大小应与申报表一致,但不要和《申报表》正文表格装订在一起;首页应为附件目录,不要加其他封面。
2.报送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申报表》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3.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进行电子文本的申报与推荐。要确保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本的一致。
4.所有推荐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5.请于11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发处,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未尽事宜,请与科发处联系,联系人:陈梅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