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泉州市2015年社科活动资助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3-20 点击数: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党务(群)工作部,丰泽区、洛江区社科联,华侨大学社科联,市属各社科社团,科研机构,文博单位,社科普及基地,高校、党校社科管理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二次会议以及市委十一届八次会议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新要求,大力繁荣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在全市营造浓厚的、积极向上的社科文化活动氛围,培养高水平的社科活动组织团队,进一步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现就全市社科活动资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一)成立泉州市2015年社科活动资助项目立项评审组织委员会(简称评委会),由市社科联吴少锋主席担任评委会主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简称评审办),挂靠市社科联。

(二)评审办下设学术交流类和普及宣传类专家评审组。评审工作邀请我市社科研究、社科实践及社科管理的知名专家担任评委。

二、活动要求

(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和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深入实施“三大战略”的工作大局,坚持“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因地制宜,努力创新形式和载体,积极开展格调高雅、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社科活动。

(二)活动期限: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三)项目类别分为学术交流和普及宣传两大类别。

学术交流类包括研讨会、论坛、学术年会、座谈会、对话访谈等形式。

普及宣传类包括报告会、讲座、展览、科普旅游、科普演艺等形式。

(四)活动要求建立组织团队,做好方案计划,活动中认真组织实施,注意收集文字、影像资料,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刊物做好宣传报道,宣传报道材料中注明该活动为“泉州市2015年社科活动资助项目”。活动后注意及时总结提高。

三、申报说明

(一)申报对象原则上应有我市县级宣传管理部门、县级社科联、高校社科联、市社科类社团、社科普及基地或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参与。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硕士以上学位或科级以上行政职务中任一条件,整个团队要求具有5个以上成员。

(三)每个申报单位参与的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个。

(四)一般课题调研过程中的座谈会不作为资助对象。

(五)鼓励单位、部门间加强协作,争取所在单位支持,对联合主办以及纳入申报单位工作计划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立项。

(六)在每年10月份的社科普及宣传周活动期间举办的普及宣传类项目,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立项。

(七)请申报团队填写《泉州市社科活动资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由主办单位联合盖章后报送评审办。表格下载网站地址:http://www.qzskl.org。

(八)申报时间截至2015年4月15日。

(九)未尽事宜可向市社科联咨询。

四、项目管理办法

(一)申报受理后,由评审办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审阅评价,评选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3000-10000元。

(二)评审办对活动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并积极提供相关社科资源支持,确保所立社科活动项目顺利开展。

(三)市社科联将承担市社科活动资助项目及完成情况列入市哲学社科领军人才遴选评价指标。

(四)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项目组应向评审办提交项目结项材料(一式三份):1.结项审批书;2.与活动有关的文字、音像资料;3.反映其社会影响的资料如媒体宣传报道等。评审办组织专家进行结项验收,验收通过后拨付资助资金。

五、其他事项

(一)通讯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475室;邮政编码:362000。

(二)联系人:陈丽卿;联系电话: 22278872,Email:SKL99@163.com。

泉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5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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