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处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处(室):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通过附件转发,请各部门积极组织条件合适的老师申报。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于2021年4月10日前与科发处联系并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纸质材料(其中申报评审书:1份原件、6份复印、一律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参评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1份),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kfc@qzqgxy.com,逾期不再受理。相关文件可至科发处网站自行下载。
科技与发展规划处
2021年3月10日
附件: 1.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3.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4.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5.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