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轻工职业学院科技与发展规划处
科发处转发《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教育工作分会 全国轻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课 题申报及结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现将《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教育工作分会 全国轻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课题申报及结题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转发,请各部门积极组织条件合适的老师申报。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于 2022 年 9 月 25 日前与科发处联系并提交申报材料,纸质
《课题申报书》一式三份,《申报书》及《课题汇总表》电子版 报送至邮箱kfc@qzqgxy.com。
联系人:黄麒颖 联系电话:3620-7865
附件: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教育工作分会 全国轻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课题申报及结题工作的通知
科技与发展规划处2022年09月16日
附件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文件
中轻联教育〔2022〕131号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教育工作分会 全国轻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关于开展课题申报及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相关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战略任务,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促进高校深化改革, 推动轻工行业教育教学发展,加强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 管理,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教育工作分会与全国轻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决定联合开展课题申报及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
(一)申报原则
课题的申报须紧密围绕主题,研究目标明确、思路清晰、 重点突出、论证充分。理论性研究要求具有开拓性、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性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实效性
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教育工作分会/全国轻工职业教育 教学指导委员会立项课题均为自筹经费课题。为顺利推动课 题研究的开展,保证课题研究的质量,课题项目所在单位应 进行相应的支持与资助。
2. 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在相应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 并承诺信誉保证;设有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
3. 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 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 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每个申请人限申报一个项目。 4.课题申报设有数量限制,要求每所院校申报课题总量
不超过 10 个,请各校由科研或教务部门统一组织申报。每个课题限报一名负责人,每个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7 人(含课题负责人)。
5.课题申请人须按照《课题申报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 取消申报资格。课题申请人承担的同一课题已在其他科研规划部门立项的,或者属于其他科研规划部门立项课题的子课题项目,不得申报本次课题。
(三)申报范围
本课题项目申报涵盖本科教育、职业教育、技工教育层 次。
课题项目申报应立足轻工各学科专业,围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群)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教学实践、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评价、信息化研究等方面进行全面、 持续、深入的专项调查研究和实证分析。申报者可根据学术积累和研究兴趣自拟题目或自选方向,课题的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规范。
(四)立项与结项
1.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教育工作分会/全国轻工职业教育 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专项评审办公室,由评审办公室根据课 题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立项的课题,将在中 国轻工业联合会官方网站公示,并由评审办公室向项目负责 人发出立项通知。
2. 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要形成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或正 式发表的论文、专著);最终成果仅为文集或教材的,将不予立项。
3. 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即结题时间不得晚于次年9月30日,个别综合性较强的课题可适当延长至二年。项目研究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撰写结题报告上交,由评 审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结题报告进行评审鉴定,评审通过课题 将按规定办理结题手续。
(五)申报材料提交
申报材料包括纸质《课题申报书》(附件 1)一式两份, 由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盖章; 《课题汇总表》( 附件2) 一份。
申报材料提交时间为2022 年 9 月 30 日之前(以寄出时
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同时请将《课题申报书》电子版 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二、课题结题
(一)结题范围
本次结题范围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教育工作分会/全国 轻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近两年立项未结项课题(附件 6)。
(二)结题材料1.表格材料
①课题申报时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的《课题申报书》。② 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的《结题报告书》 (附件3)。③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填写的《结题汇总表》 (附件4)。以上三种材料均一式两份,并需加盖所在单位科研主管部门公章。
2. 课题成果材料
①成果形式是研究报告的,可参照《研究报告格式》(附 件 5)进行撰写。②成果形式是论文的,请提供发表该论文
的当期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复印件(如论文已被刊物 录用但该期刊物还未及出版发行,请提供盖有该刊物公章的 录用通知,并打印论文正文)。③成果形式是著作的,请提 供著作原书或复印件。④其他如有获奖证书或反映教学成果 应用的证明材料等请提供复印件。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所有评审材料将在专家评审鉴定后由评审办公室统一
封存处理。
(三)结题材料提交
结题材料提交时间为2022 年 9 月30 日之前(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请在寄送材料的同时将《课题申报书》、 《结题报告书》、 《结题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三、其他说明
根据教育部《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规 程》相关要求,自 2022 年起,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教育工作分会与全国轻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联合发布的“课 题申报及结题通知”、“课题评审结果通知”及结题证书均 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教育工作分会”代章。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题的需提前递交延缓结题申请,
延缓结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格式自拟。四、评审办公室联系方式
评审材料寄送地址: 北京市东长安街6 号中国轻工业联
合会教育工作分会/全国轻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课题
附件: 1.课题申报书(申报、结题提交) 2.课题汇总表(申报提交)
3. 结题报告书(结题提交)
4. 结题汇总表(结题提交)
5. 研究报告格式
6.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教育工作分会/全国轻工职 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待结项课题名单
中国轻业联合会教育工作分会 全国轻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22 年5 月20 日